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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开绿灯”!重庆一水泥厂违法生产7年

来源:http://www.cement365.com     发布日期:2019-09-23    编辑:徐展迪
核心提示:地方政府“开绿灯”!重庆一水泥厂违法生产7年

一条7年前就该淘汰的水泥生产线仍在违法生产,且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配套石灰石料场严重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8月14日,重庆永年水泥厂被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点名。

违法违规使用应淘汰生产线生产明令淘汰落后产能


据悉,永年集团重庆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年水泥厂)位于重庆巫山县建平乡建坪村7社,其建有的水泥生产线产能为31万吨/年。2009年9月经原重庆市经济委员会核准建设,2010年5月首次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水泥)》,2012年3月建成投运至今。


2019年7月2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重庆市巫山县督察发现,永年水泥厂的水泥生产线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明确规定应于2012年底前淘汰的“窑径3米及以上水泥机立窑”的一种,实际水泥熟料最大生产能力为400吨/日,属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但自2012年3月建成以来至督察组现场检查时,该企业长期违法违规生产。


据悉,该水泥厂还长期违法排污,严重污染周边环境。2016年以来,该企业因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厂区扬尘控制不到位、无组织排放严重等,多次受到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处罚。如2016年8月29日的监测就发现该厂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分别超出重庆市《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27倍多和4倍多。


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该企业生料磨、熟料磨配套布袋除尘器运行不正常,原料库“三防”措施不到位,粉尘无组织排放十分突出,设备及地面集尘严重,烟囱排出的滚滚浓烟经久不散,整个厂区笼罩在一片“灰霾”之中

违规开采石灰石造成5万平米环境创面,至今未修复


另据通报,该企业同时配套建有建平石灰石料场,涉及石灰石采矿权两宗,位于重庆江南区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自2012年建成投产以来长期违规从事石灰石开采活动,共计侵占保护区面积0.114平方公里。


2018年10月建平石灰石料场被巫山县政府关闭。但通报指出,石灰石料场关闭后,企业未积极履行法定生态修复责任,生态破坏至今没有得到恢复。现场发现,采矿形成的约50000平方米环境创面,犹如道道“疤痕”。


据悉,该水泥厂与巫山县城隔江相望,当期群众每天早上打开窗户就能看见永年水泥厂的滚滚浓烟和采矿创面。督察组发现,永年水泥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一直是当地群众投诉热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重庆后,群众通过电话又多次举报永年水泥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地方党委政府为企业违法生产“开绿灯”


督察组指出,针对永年水泥厂长期违法生产等问题,巫山县党委、政府长期放任甚至支持永年水泥厂在眼皮底下违法生产。在明知该厂属于国家明令淘汰企业、被排除在换发水泥生产许可证之外的情况下,地方党委、政府仍请求有关方面同意换发水泥生产许可证;在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该问题后,巫山县党委、政府仍置若罔闻,以该企业手续完备为由,将关闭时限擅自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


行业主管部门因不作为、乱作为也被督察组通报。重庆市、巫山县两级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始终没有将该企业列入年度淘汰计划,原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还于2016年1月违规为该企业换发水泥生产许可证,致使该企业持续违法违规生产至今。巫山县国土资源部门先后两次违规批准该企业位于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采矿权,督促企业落实矿山生态修复不力。


此外,督察组还指出巫山县林业部门履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责任不到位,对永年水泥厂长期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采矿问题视而不见,以致企业长期非法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巫山县生态环境部门对永年水泥厂环境监管不到位,存在以罚代管现象。


来源:《水泥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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