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根据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显示,目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其中涉及水泥鼓励类、限制类各1项,淘汰类4项,具体如下:
第一类鼓励类:
利用不低于2000吨/日(含)新型干法水泥窑或不低于6000万块/年(含)新型烧结砖瓦生产线协同处置废弃物,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
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硫(铁)铝酸盐水泥、铝酸盐水泥、白色硅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工艺技术及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新型静态水泥熟料煅烧工艺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新型干法水泥窑替代燃料技术、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水泥外加剂的开发与应用;粉磨系统节能改造(水泥立磨、生料辊压机终粉磨等);
水泥包装自动插袋机、包装机、装车机开发与应用。
第二类限制类:
2000吨/日(不含)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特种水泥生产线除外),60万吨/年(不含)以下水泥粉磨站。
第三类淘汰类:
1、干法中空窑(生产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水泥机立窑,立波尔窑、湿法窑;
2、直径3米(不含)以下水泥粉磨设备(生产特种水泥除外);
3、无覆膜塑编水泥包装袋生产线;
4、U60型水泥车。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