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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世纪新峰雷山水泥有限公司 破碎系统改造和2500T/D生产线分解炉改造工程-----设备、电气安装工程招标

来源:http://www.cement365.com     发布日期:2019-12-19    编辑:徐展迪
核心提示:我公司现对“破碎系统改造和2500T/D生产线改造工程的设备、电气安装工程”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厂商参与投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我公司现对“破碎系统改造和2500T/D生产线改造工程的设备、电气安装工程”进行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厂商参与投标,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一)破碎系统改造项目

1、工程内容:新增两套PCF2022破碎机及配套的筛分系统、输送系统、放料系统等的设备安装工程。

2、工程量如下:

2.1设备安装630吨。

2.2非标制安总吨位约338吨。

2.3电气控制柜、控制系统、操作系统、电缆等的安装、调试。

安装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完成整条破碎车间生产线的:管线敷设、盘柜安装、盘柜基础制作、桥架安装、电缆支架制作及安装、电缆头制作、变压器安装、避雷接地线制作及敷设、生产线照明工程安装、灯具支架制作、电气设备到场卸货等全部与电气及自动化有关的安装工程及调试。


(二)二期制砂水洗工程

1、设备安装:

1.1B800×39000皮带机(重锤拉紧)计8000kg

1.2B800×25000皮带机(重锤拉紧)计5500kg

设备安装总重:13.5吨

2、非标制安:

2.1 39m皮带机水洗筒重:8500kg

2.2 进水下料管及头架钢构支撑重:5000kg

2.3 2根φ630钢管龙门架支撑重:5500kg

2.4 3m宽皮带廊道重:14000kg

2.5 25m皮带机水洗筒重:16000kg

2.6 进出下料管及头架钢构支撑重:5000kg

2.7 3m皮带廊道重:8000kg

非标制安总重:62吨


(三)2500T/D生产线改造项目

1、施工内容:

1.1分解炉炉体改造(现场制作安装);

1.2分解炉原有耐火材料的拆除,新耐火材料和保温材料的砌筑;

1.3高温风机重新安装和管道连接,风机重量预估 35 吨(含电机)。

1.4窑头风机重新安装和管道连接,风机重量预估 18 吨(含电机)。

2、工程量:

2.1非标制安120吨;

2.2耐火砖砌筑施工量500吨;

2.3耐火材料施工量100吨。


二、报价方式

1、设备安装:按吨位单价包干。

2、非标制作安装:按吨位单价包干(主材、油漆甲供)。

3、耐火砖、浇筑料施工按吨位单价包干。

3.1耐火砖砌筑施工(含耐火砖砌筑、清理和废砖拆除清理等一切施工的费用)

3.2浇注料施工(含制模、振打、贴硅酸钙板、岩棉、脚手架搭拆、旧浇注料拆除清理、锚固件焊接、焊铆钉以及材料吊卸等一切施工的费用)。甲方提供浇注料、锚固件、沥青漆、锚固件焊条、耐火泥、垫铁、水玻璃等材料。

4、控制系统、电气控制柜安装、控制系统等安装:按一口价包干,报价前详细工作内容由甲方提供。

三、施工技术、质量等要求:详见附件(附后)。

四、施工日期:计划2019年2月25日开始施工。


五、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并按时年检的合格供应商;

2、提供相关资质文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单位所具备的资质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管理的相应资格和力能;能够根据甲方对系统要求有优化设计能力;

5、有关方面经验,在国内有10家以上的成功经验。

6、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一次说明型号、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7、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六、投标时间及联系方式

1、请于2019年12 月31日18:00前回复;

2、联系方式及传真:邮箱626835326@qq.com           传真:0711-5912806  

熊 婷13972955274     刘 文13886304030

3、技术对接:王传练  15871506935

    电器主管:范  一  13871826356

    现场联系:刘建鹤  15926005592

    监督电话:徐荣芳  15826996688

湖北世纪新峰雷山水泥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

第一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按国家和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保证主体工程优良率大于95%,工程合格率100%。

(二)质量管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国标、施工图纸或技术文件的要求施工,如果图纸、说明书的技术要求与规范标准不一致时应执行高的标准。

2、乙方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认真按质量内控程序、指标做好日常质量检查工作。

3、本安装工程由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建设投资、现场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进行全面管理。乙方应随时接受查验并提供便利条件。

4、各种轴线、中心线 、柱子中心线、设备基础中心线、标高点、基础孔的几何尺寸及相互位置尺寸以及预埋件、预留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安装前必须经甲方、土建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经复核无误后,办理书面移交手续,方可进行设备安装。

5、乙方必须以质量为中心,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材料不准进厂,凡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安装项目必须返工,甲方有权制止不合规范的施工,乙方必须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6、经甲方现场技术监督人员检查,凡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必须返工,凡不符合规范施工,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有权制止,直至改正为止,其返工费由乙方自理。

7、各项工程各环节必须进行验收,并提供验收资料;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自检合格并在隐蔽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通知后1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验收,经甲方确认合格并办理签证后方可隐蔽。

8、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和依据见国标、部标及图纸有关内容。

第二条   施工管理及安全

(一)现场管理

1、乙方进驻施工现场必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并到当地政府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向保卫部门提交进厂携带工器具、设备、耗材等清单并登记。

3、认真执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自觉遵守甲方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4、施工用的工器具、各类耗材的存放必须满足安全、整洁、无碍交通及现场施工需要。

5、施工现场不得在设备上随意捆绑吊拉涂抹,不得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

6、施工临时用电不得在设备控制柜或接线盒内随意接取,特殊情况须经甲方电气工程师批准后按指定位置接线。

7、临时供电线路的架设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检查无误后方可送电。

8、非现场施工或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外单位人员需进入现场参观考察的,需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人带队按指定路线进出。

9、外来人员和现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进入现场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自觉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

10、施工作业完成后,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洁以防某些导电、易燃、坚硬的施工残留物进入设备。

11、在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应加强协作,工作中如发生某些矛盾或争执,应及时联系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协调,不准发生无理取闹或打架斗殴现象,后果自负。

12、乙方进行安装作业时,必须按照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及计划进度实施,当遇到施工受阻或其他情况时,必须及时向甲方领导和施工管理人员通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案或停止施工等。

13、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必须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技术、安全、卫生等内容的监督检查,按合同规定的相关内容保质、保量、按进度施工,不得无理刁难、谩骂或殴打施工管理人员。

14、乙方或个人必须对其作业内容的质量进度负责,不得违反施工规程及标准规范,不许采用劣质耗材及伪劣零部件,不许以非法手段贿赂甲方施工管理人员,一旦发现将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15、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委派至少1名安全督察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对特殊作业的安全进行监控。

1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丢失,乙方负责自费予以修复。

1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

18、施工用地,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出计划,甲方安排确定,施工单位用水、用电由甲方指定位置乙方自行安装水、电管线。

19、乙方配合甲方对所安装的机电设备到场后的开箱检查和验收。

20、乙方负责所安装的机电设备到场(施工工地)的卸货,工地二次倒运。

21、乙方努力做好与土建施工单位的联络工作,相互配合,协助土建单位预埋、吊装、管路开洞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22、施工剩余的费钢等边脚余料及时归放到甲方指定点。

(二)设备交付:

1、设备交付在安装现场进行,由甲方、乙方、供货厂家三方做好数量清点及质量、外观检查,并经签字认可,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须书面指定专人办理交接手续并负责保管,安装时设备如有缺陷、损坏由乙方负责。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设备质量问题,由甲方会同供货厂家、乙方、质检部门共同鉴定并研究处理方案,由乙方负责实施。

2、随机交付的包装物及支撑物、专用工具等,乙方应列具清单交甲方备案并负责退还甲方仓库,乙方不退还或严重损坏的应予以赔偿,甲方按其价值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设备的保护工作,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须做好安装现场的管、线、设备、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5、甲乙双方共同做好安装工程的设备、物资的保卫工作。

(三)图纸资料交付:

1、甲方须按施工进度计划提前向乙方交付施工图一式四份;装箱清单、随机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的复印件一式二份。

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如果要求乙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资料,乙方应尽力配合,满足甲方的要求。

3、乙方应做好图纸资料的保密工作,未经甲方设计单位和设备厂家的同意不得擅自将图纸转阅第三方,否则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设计变更:

1、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甲方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遵照执行。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修改设计,需要变更修改时,应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和修改手续后,方可变更。

3、发现以下情况时乙方应通知甲方:

A、施工图、说明书意义不明确、相互有矛盾;施工图、说明书有错误或疏漏。

B、施工图说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C、乙方认为不能按施工图、说明书施工。

D、当甲方收到上述通知时,应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作出答复意见。

4、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单项费用(设备安装1000元以上;非标、非标设备、钢构3000元以上)的及现场零星工程按现场签证结算。

(五) 安全职责

1、乙方 应按建筑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施工管理。

2、乙方外来人员和现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进入现场应自觉遵守甲方制订的有关安全规定,自觉佩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进入现场。

3、乙方进行施工作业时,人员、工器具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区域必须示有“危险”、“闲人免进”、“勿动”、“请绕行”等标志。

4、乙方施工作业完成后,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

5、在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应加强协作,工作中如发生某些矛盾或争执,应及时联系发包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协调,不准发生无理取闹或打架斗殴现象,否则后果自负。

6、施工期间由于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其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规定向甲方提交有关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乙双方进行预验,预验合格的基础上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国家、行业、省、市有关标准及规定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竣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进行修补并提出重新验收日期。

2、设备单机试车由乙方主持,乙方配合甲方无负荷联动试车,甲方须按乙方书面通知的日期到现场参加验收,试运行合格后双方书面签署交工验收证书,设备同时交付甲方。未办理交工验收手续的设备,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动用。

3、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联动试车所需的水、电、油料等由甲方提供。

4、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须向甲方提交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内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两份、设备安装竣工图一式两份,竣工资料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交付。

5、自负荷试运转合格后起三个月内,乙方现场的建制基本保留不变,各专业技术人员及大型机具不退场,以确保全厂工艺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  乙方特别承诺

1、履行招标书的要求及投标书承诺,把公司的主要施工力量调入本工地,把本工程建成国家建材行业的优质工程。

2、严格履行与甲方签定的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条款。

3、服从甲方的协调和现场调度。

4、确保非甲方供应材料的保质按量及时供应。

5、确保无负荷联动试车一次成功。

6、协同甲方对设备质量进行检查。

7、对于甲方要求的保工期、保质量的合理技术措施及施工要求乙方应及时无条件采纳。

8、因为正常的停水、停电以及由于甲方其他原因造成的短时间人工机械停工,费用不计。

(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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