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备件网首页 > 行业资讯 > 正文

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辊压机减速机(2台)离线维修招标公告

来源:http://www.cement365.com     发布日期:2020-04-26    编辑:徐展迪
核心提示: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是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现拟对该上述单位辊压机减速机(2台)离线维修项目进行招标,通过公开邀请招标选择资质合格、保供能力强、质量及技术服务均受控的供货单位。现将相关招标信息发布如下:

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是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现拟对该上述单位辊压机减速机(2台)离线维修项目进行招标,通过公开邀请招标选择资质合格、保供能力强、质量及技术服务均受控的供货单位。现将相关招标信息发布如下:

一、招标标段

二、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招标要求:

1.1、投标方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1.2、投标方必须具备的资质:

a、工商局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b、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要有大型设备制造修理许可;

1.3、投标方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a、企业简介;

b、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c、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d、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e、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f、投标书;

g、投标方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材料;

h、连续三年的省级或以上质检机构部门的检测报告;

i、相关产品业绩表(近三年);

j、业绩表中所列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验收记录复印件。

1.4、投标方拥有良好的资信证明;银行开具的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或银行为本项目开具的资信证明。

1.5、招标文件为免费材料,请企业与本公司联系,查看、索取招标文件。

1.6、投标单位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因中标单位不能履行合同,将从保证金中予以补偿。

2、投标文件写明投标方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方式。

3、所有投标企业都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万),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如合作单位有应付账款的,参与投标,视为同意将其中款项转为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出具证明后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4、详细的招标内容见招标方案。

5、未尽事宜可面谈或来电来函咨询,联系人:于瑞民

电话:13846654130  

18597098678  

E-MAIL:13846654130@163.com

三、招标流程及时间:

四、技术质量要求

必须严格按照减速机维修标准、国家标准以及有关通用技术规定要求精心制造。如出现质量不符合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共同商洽。

五、验收方法

1、执行行业规范和国家标准,若两者有差异,则执行较高标准。

2、保质期:安装验收合格后运行达到乙方承诺的使用时间,保质期一年

3、技术标准

3.1、轴承安装配合公差应符合公差标准;

3.2、高速轴轴承采用SKF品牌;

3.3、齿轮啮合保证符合标准。

3.4  保证减速机各密封部位不漏油。

六、报价说明:

报价中须含所有往返运输费、保险费、加工等费用,含13%增值税;

七、付款方式、期限

1、预付30%,提货60%(乙方开具13%全额增值税发票),质保金10%在一年后付清。

2、每期付款均提供等额的收款收据。

八、投标文件的构成及提交等:

1、企业简介;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检测报告;

7、近三年业绩;

8、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9、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

10、价格构成明细表

11、开标一览表

12、投标价格表

13、商务偏离表

14、技术响应文件

15、施工方案

16、投标方情况表(组织机构、设备、生产能力、人员等);

17、主要生产设备清单、检测设备清单及照片;

18、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29、银行开具的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或银行为本项目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20、业绩表中所列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及验收记录复印件;

21、其它文件和资料(专利证明、获奖证明等)。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日期结束后90天内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方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的相关凭证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的货币是人民币3万元。

3、招标方只接受汇款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请汇入以下帐号:

汇款账户详情如下:                      

户 名: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400078035202015                    

开 户 行:青海银行格尔木分行                    

4、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底单必须于 2020  年5月 20 日前传真给招标方以便核实,经核实在2020 年5

月10日前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招标结果公布后10日内原额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7、中标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十、投标地点:

 全称: 青海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评标方法及原则

采取综合评分制,秉承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合理价格、施工质量、业绩、信誉、优惠条件等因素综合评议。

十二、未尽事宜

可面谈或来电来函咨询:招标联系人:于瑞民  13846654130

十三、特别声明

1、投标文件最大限度的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能够圆满的履行合同、对需方最为有利的最优投标人;

2、不保证价最低中标。

3、投标单位的制造能力必须满足现场要求。即使已中标签订合同的投标单位,若出现不按要求施工或满足不了使用要求,招标方除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外,仍保留随时中止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力。

4、招标方保留对本招标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在中标确定前,招标方有权对本方案疏漏及不妥处做出书面更正,并以更正内容为准;投标方在收到招标方更正通知后,须在指定日内书面确定收到更正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权。

十四、招标小组

招标小组由股份公司人员及宏扬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十五、其它事项

1、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招标方将不作另行解释。

2、其它有关事项按投标邀请函,未尽事宜可来电查询。

供应商投标申请书.doc

关于 招标 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