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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由丰城电厂“11·24”坍塌事故引发的水泥企业施工安全深思

来源:http://www.cement365.com     发布日期:2016-11-29    编辑:钟婷
核心提示:2016年11月24日早上7时40分左右,江西省宜春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在建冷却塔施工平台倒塌。以往也有不少水泥企业施工坍塌案例,造成事故不单单全是施工单位的责任,部分水泥企业也存在一定的责任。就水泥企业而言,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 事件回顾

  2016年11月24日早上7时40分左右,江西省宜春丰城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在建冷却塔施工平台倒塌。目前共计74人死亡,其中68人已确认身份。确认身份的遇难者年龄最小的23岁,最大的53岁。遇难工人大多为河北的木工,30岁至40岁的中年男子居多。

  官方通报显示,发生事故的冷却塔设计总高度165米,2016年4月开工建设,事发时已完成70多米。事发现场照片显示,施工平桥吊坍塌在地上,钢筋扭曲叠杂在一起。从高处俯瞰,塔内损毁状况严重。现场救援人员用液压剪等工具,剪断纠缠在一起的钢筋,清理现场,搜救被压工人。


由丰城电厂“11·24”坍塌事故引发的<a href='http://www.cement365.com/' target='_blank'>水泥</a>企业施工安全深思

救援人员在事故现场搜寻被困者。


  据了解,该工程由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承包,监理单位是上海斯耐迪工程执行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事故遇难人员都来自这家公司。

由丰城电厂“11·24”坍塌事故引发的<a href='http://www.cement365.com/' target='_blank'>水泥</a>企业施工安全深思

由丰城电厂“11·24”坍塌事故引发的水泥企业施工安全深思

 救援人员紧急救援中

  清华大学土木水利学院建设管理系系主任方东平表示:目前而言,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可能是施工设备的破坏导致了这个设备本身的倒塌,在设备倒塌的同时影响了施工平台,导致了结构的破坏。另外一个方面,可能也有管理方面的原因,具体的事故原因还需等进一步的正式的调查展开。

由丰城电厂“11·24”坍塌事故引发的水泥企业施工安全深思

事故发生动态模拟图

  • 事故背后

 据了解,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近年来曾发生过导致工人死伤的安全事故:

  2009年4月14日,位于南沙区广州南沙黄阁热电厂二期冷却塔建设工地,由河北亿能烟塔有限公司承建,在冷却塔施工现场,由于汽车吊在后退过程中碰撞到一作业平台的支撑柱,导致该作业平台倒塌,平台上工人张某、刘某2人被倒下平台砸死,另1名工人受伤。

  2011年5月23日,山东茌平县一在建电厂突发事故,据有关部门通报,茌平郝集电厂建设工地工程由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当天上午9点半发生钢内筒气囊漏气事故,造成5名施工人员受伤,1名工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2012年6月8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所属湖南火电建设公司分包单位河北亿能烟塔工程公司在云南威信县煤电一体化项目冷却塔施工中,脚手架坍塌,造成7人坠落死亡。

  • 水泥企业事故案例分析

  2006年8月24日14时, 常州市溧阳市上黄镇江苏扬子江水泥有限公司二期建设施工工地,在建的“原料磨”生产大楼楼顶在水泥浇筑过程中,建筑脚手架发生倾斜、坍塌,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

  2008年12月4日17时30分, 重庆秀山县武降三磊水泥百万吨生产线施工现场发生脚手架垮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在送医院途中死亡,2人受伤。

  2008年11月10日,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金圆水泥有限公司在建车间发生倒塌事故,致使5人死亡,1人重伤。经过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这是一起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

  2009年8月17日,重庆金江水泥有限公司二期工程熟料库顶板改建工程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7人受伤。经初步分析,这起事故是由熟料库顶板改建工程未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发包给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个人组织施工,且工程未向相关部门报批,也未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09年9月10日17时许,位于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的内蒙古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预热器分解炉耐火砖砌筑作业现场吊式平台发生倾斜,导致7名工人坠地,6人死亡1人重伤。

  2010年1月16日,枣庄市阴平镇申丰水泥厂100万吨粉磨站磨机厂房工程,在进行三层顶板混凝土浇筑时,发生一起模板支架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1年11月27日13时40分, 山东省淄博市,淄博山水水泥有限公司辊压机车间楼顶浇筑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2011年11月19日18时30分许,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中村水泥在建水泥厂施工过程中脚手架发生坍塌,导致11人被埋。

  2011年12月20日晚8时20分左右,襄汾县星原钢铁公司水泥厂建设工地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初步查明,该起事故是由于春节临近,施工方赶工期,在水泥立柱没有凝固的情况下即开始了横梁浇铸,导致支护横梁的脚手架坍塌,是一起严重的违章施工责任事故。

  2012年10月27日15时33分,云南弥渡县庞威水泥厂建筑工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5死7伤。 据了解,发生事故的庞威水泥厂是上世纪80年代的老厂,此次进行的是一个扩大生产线的工程。

  2013年11月10日12时10分,山东滕州鲁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一浇筑粉磨机平台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共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

  2013年,12月26日18时25分,辛集市钢信水泥有限公司矿渣微粉改造项目工地立磨车间浇筑梁施工过程中,发生下方钢管支撑变形倒塌并引发周围钢管脚手架倾斜倒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重伤、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60万元。这是一起企业违反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私自建设,施工单位无证照、无资质、违章施工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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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反思

  从以上水泥企业施工坍塌的案例中可以看出,造成事故不单单全是施工单位的责任,部分水泥企业也存在一定的责任。就水泥企业而言,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项目建设必须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严格招投标,做好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 建筑工程施工背景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生产具有一次性、复杂性、劳动力密集、露天并高空作业等特点,因而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事故经常发生,由于安全事故而丧生的从业人员每年达千人左右。因此,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十分必要。

  统计2001年至2014年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各类型事故死亡人数比例较高的类别仍主要是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等,分别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5.45%、20.36%、11.56%、6.62%、6.42%,总计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90.42%。

由丰城电厂“11·24”坍塌事故引发的水泥企业施工安全深思

  2007年全国建筑施工较大及以上事故中,施工坍塌19起、死亡86人,占事故死亡人数的59.72%,2008--2009年发生较大以上坍塌坠落事故78起。因此,坍塌事故是建筑施工事故的首要危险“杀手”,坍塌事故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失及其严重。

  从建筑业的发展历程来看,发生的建筑施工坍塌事故的类型主要可分为:土方坍塌、支撑体系的坍塌、楼板断裂坍塌、项目围墙坍塌、拆除旧房坍塌和工棚坍塌六大类。

  • 建筑工程施工事故原因分析

  1、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中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在工程施工及管理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差错,特别是在人操作机械时,由于人的操作或人的行为违反操作规程所允许的范围时就会发生人的行为差错,当然这种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行为,也可能是一种无意识的行为:往往因为生理、心理、环境、行为几方面而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增加失误的概率。

  通过对2002年以来典型的1 6起、86人死亡的施工坍塌事故分析,可以看出发生坍塌事故的主要因素为支撑体系坍塌和土方坍塌,认真分析这些支撑体系坍塌和土方工程坍塌事故的产生,在人的失误方面主要有:

 (1)随机失误。这是由人的行为、动作的随机性质而引起的,往往与人的心理、生理因素有关。人的生理对超过工作负荷肘表现出的不适应,如超时加班、熟练度不够时、疲劳、疾病时勉强操作:还有人的鲁莽、草率、懒惰等心理缺陷对工作表现出的侥幸等心理而表现出工作中违章、违纪、冒险蛮干等非理智行为,它往往是不可预测,是随机的。

  高架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时,劳务人员凭经验盲目蛮干导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致使在支架上进行混凝土浇注作业时发生坍塌事故;《建筑施工安全法》规定,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经验,首次进行30米以上的高空作业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培训,并且由具备丰富经验的工人陪同进行作业;但在实际工作中并非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现实中发生的高空搭设或拆除架子工程中,许多第一次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并未经受过正规的培训。

 (2)系统失误。这是由系统设计不足而引起的,这种失误与工作条件有关,类似的条件可能引发失误再次出现或重复发生。系统失误与管理者和操作者的知识水平有关。在实际工作中,具体工作者、管理者的错误指令对人形成强烈刺激,或怀有侥幸心理时,也会引发系统失误。在施工中模板支撑体系坍塌的很多案例就是由于支撑体系设计的不合理、不科学,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支撑体系设计方案尚未批准的情况下,便违规要求劳务队搭设模板支架等引起的事故。

   2、从物质方面看不安全状态

  主要表现在用材不当、计算方法有缺陷或强度计算出现没有发现的错误等;还有制造工艺流程上的设计缺陷没有得到重视:维修保养不科学降低了可靠性;如不按照操作手册要求使用等;管理不规范造成的模板没有足够的强度、刚度,钢管和扣件在采购、租赁过程中质量管理把关不严,部分钢管和扣件不符合质量标准而导致模板坍塌事故发生。

  3、管理缺陷

  完全依靠工程技术措施预防事故既不经济也不现实,应该从管理方面,加大管理者的职责要求,企业领导者必须认识到,只要建筑施工生产没有实现本质安全化,就有发生事故及伤害的可能。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一环,但发生事故的施工项目普遍存在以下管理缺陷:

  (1)工作环境混乱。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施工材料、机具乱摆放、生产及生活用电私拉乱扯,不但影响正常施工和生活,而且会增加事故隐患。

  (2)技术方案不完善。《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必须编制专业施工方案,且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监理监督实施。但纵观发生事故的施工项目.他们普遍存在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施工管理,施工中无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人员凭经验布置施工方案,有些工人缺乏教育和训练,安全管理失去有效控制。

  (3)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对专项施工未按程序进行,施工方案记录不规范,监理公司驻工地总监理工程师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理日志流于形式,工作出现失职,导致工人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4、社会因素

  建筑市场的混乱,存在着诸多违法行为,一些地区、部门和企业的负责人思想轻视,行动忽视:工作浮躁不扎实,执法不严,措施不力,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而承包单位违法转包现象使得有些既无资质、还用未经培训I的农民工进行危险工作的操作,原总承包单位又放弃管理导致事故发生。

  • 建筑工程施工事故防范对策

  如何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1、清理整顿建筑市场秩序

  严格遵守《建筑法》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必须严格制止施工企业的层层转包行为,施工企业应规范自身管理,同时加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而建筑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监理公司、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

      2、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必须编制专业施工方案

  必须按照要求编制由负责人审批的专业施工方案;监理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施工。血的教训l要求安全管理必须严肃认真贯彻执行,施工中发生不符合方案规定时应及时提出并研究预防措施,不能使这一规定流于形式。

  3、企业应不断提升自身管理人员的素质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特别是增强公司领导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对各项施工及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逐步淘汰经验型的项目负责人,努力培养知识型的管理着,要形成重视施工过程中的可行性方案制定和实施,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

  这些工人可能都是家里的顶梁柱,很难想象妻子失去丈夫、孩子失去父亲的情形。事故的发生真的很令人痛心,每次事故都是血的教训,只希望能重视安全生产,这样工人的生命安全才能越来越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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