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整治对象包括以下矿种:建筑材料用灰岩、白云岩、砂岩、石英岩、页岩、大理岩、花岗岩、凝灰岩、板岩、玄武岩、辉绿岩——这些基本涵盖目前生产机制砂石所开采的矿种。
《方案》提出了整治目标:
◆ 淘汰落后产能。全省砂石土矿总数减少近40%,力争将全省砂石土矿控制在1500个以内;
◆ 推进产业再造。加快推进资源开发整顿整合,引导大型矿业集团进入砂石产业,逐步形成砂石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格局,全省大中型矿山比例从12%提高至30%以上;
◆ 修复生态环境。全省历史遗留矿区和关闭矿山生态环境(含地质环境)治理率达80%以上,生产矿山要做到“边生产、边恢复、边治理”;
◆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省绿色矿山达标率80%以上,其中新建矿山达标率100%。
◆ 实现安全达标。全省矿山“边采边治”台阶式分层开采达标率100%。全省矿山开采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
当前,我国砂石骨料行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尤其是,砂石企业整合速度不断加快,大型化、超大型化砂石企业不断涌现。湖南省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河道砂石的产出大省,随着天然砂石资源日趋减少,发展机制砂石产业已成当务之急,《方案》提出了各地砂石矿山关闭、新建的目标和措施,将助力湖南省砂石骨料行业加快整合,实现高质量发展。
《方案》还规定——
◆ 以市州为单元,布局一批大中型砂石土矿和骨料、墙体材料生产示范基地,大中型规模采矿权比例提升至30%以上。
◆ 直接取缔关闭一批砂石矿。对非法开采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属自身原因导致采矿许可证过期失效的,依法予以关闭;对生态环境保护不达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建材产品技术标准的矿山,责令停产限期整顿。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关闭。
◆ 妥善处置退出一批砂石矿。未纳入规划保留的砂石土矿,采取适当补偿方式退出;对符合安全和环保条件的,2020年底前限期退出。专项规划划定的矿区内有2个及以上相邻砂石土矿的,必须进行整合。
◆ 调整审批权限。按照省统筹规划、省市两级发证的原则,新设采矿权储量规模大中型和已设采矿权扩界后储量规模大中型的,由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发证;小型及以下的,由市州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发证。
◆ 强化生态修复治理。建立年度验收制度。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采矿权人的生态修复治理情况开展年度验收,凡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生态修复治理任务的,一律责令停止开采。
湖南砂石骨料行业整合加速,各地明确目标,大规模减少砂石矿采矿权数量,并对砂石开发划定矿区,专项规划划定的矿区内有2个及以上相邻砂石土矿的,必须进行整合,将促使湖南省砂石产业剧烈震荡,行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已经成为必然选择。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